我和前任分手了,张口问我要两万?
象山房产律师
2025-04-09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如果前任声称这些钱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根据解答内容中的分析,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日常消费支出通常被视为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共同消费,不应要求返还。但若涉及大额财物,且非基于共同消费,而是基于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则可能构成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若条件未成就(如分手),则赠与可撤销,需考虑还款。法律依据为相关民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特别是附条件的赠与情形。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为应对可能的法律纠纷,你应:1. 收集并保留所有与款项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字条等,以证明款项性质及用途;2. 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及可能的法律后果;3. 保持冷静,避免与前任发生不必要的争执,以免激化矛盾;4. 若协商无果,及时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前任无直接证据但坚持要求还款,首先,你应坚持双方协商解决,明确表达你的立场和理由。其次,若协商无果,建议保留好所有相关通信记录作为证据,并考虑委托律师介入,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款项性质。最后,若必要,及时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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